关于举办“黄河流域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展播”的通知
发布时间:Sep 1, 2020 | 作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黄河流域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展播”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为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黄河文化,努力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黄河流域精品力作,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0年9月16日至30日举办黄河流域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展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演出内容 选取黄河流域9省(区)以“黄河文化”为主题,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舞台艺术作品各1台(名单附后)。 四、演出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30日 五、演出方式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以“线下”剧场演出和“线上”网络直播、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一)剧场演出 参加展演的剧目分别在当地演出,统一悬挂“黄河流域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展播”标识。 (二)网络展播 以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作为视频播出主平台,统一发布播出剧目全剧视频,并设置直播互动环节。 六、票务安排 (一)剧场演出。按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控制剧场售票数。最高票价不超过380元。 (二)网络展播。网络展播均免费观看。 七、工作要求 (一)相关省(区)文化和旅游厅要认识此次展演展播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组织动员,为参演单位提供有力保障和经费支持,督导各参演单位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提高参演剧目质量,认真做好各项参演工作,展现出最高的艺术水平。 (二)相关省(区)文化和旅游厅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按照《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制定演出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相关省(区)文化和旅游厅要严把政治导向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要高度重视演出安全工作,制定演出活动安全预案,督促各参演单位落实好人员、场所、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无事故。 八、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演出管理处 010-59882196 特此通知。 附件:黄河流域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展播名录及档期安排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文旅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