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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人民文化馆


寿阳县人民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为全额事业单位,是全县文化艺术中心、辅导培训中心、公共文化活动中心、非遗保护中心和群文调研中心。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弘扬时代主旋律,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常设机构:文化馆办公室、党支部、辅导演出队(朝阳文工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站室联络部、文艺创作编辑部、培训辅导组、美术摄影组、后勤管理组。文化馆定编17人,现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人,普通专业技术人员7人。临时工(宣传队演员)13人。

寿阳县文化馆从创建至今馆址先后经历了几次搬迁,从东关街到城内街电影院三楼,又从电影院到滨阳路宣传文化中心,2011年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馆。由于城市改造2012年又搬迁至朝阳街粮食局一楼,2016年县政府将原政府大院500 多平方米的场地调配给文化馆使用,新开设了书画培训室、音乐培训室、器乐培训室、舞蹈培训室和文艺创作室、音乐制作室等服务场所和《寿阳县人民文化馆》网站。

建馆之初至70年代,文化馆主要致力于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农村俱乐部的建设。 1977年演出的《大寨精神颂》受到中央领导的接见。1979年——2004年,文化馆着手建设乡镇文化站,十多年间先后建站22个,撤乡并镇后保留14个。寿阳县文化馆辅导演出队先后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先进文化集体”称号,国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文化馆宣传队“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小品《菜棚姻缘》获全国第11届群星奖银奖。先后创刊《寿阳文化》、《文艺演唱资料》、《朝阳文艺》、《朝阳》《寿阳文化报》《农村文化站》等,印刷发放资料30余万份,文化馆创作人员先后在地市级发表、演出、播出各类文艺作品600多件,省级300余件,100多件,并有多件作品发表、展出并获奖。

寿阳文化馆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编印成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山西卷《寿阳民间故事集成》资料本、中国民间歌谣集成山西卷《寿阳民间歌谣集成》资料本、中国民间谚语集成山西卷《寿阳民间谚语集成》资料本;组织编写了《中国民间曲艺音乐集成山西卷《寿阳部分》、《寿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12套),建立了民间艺人档案。2007年,寿阳民间傩舞《爱社》入选首批国家非遗保护名录,2009年,《老寿星传说》《寿阳大竹马》入选山西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6年申报具有寿阳特色的“寿阳佛乐”、“寿阳茶食技艺”、“ 寿阳担灯舞”三个项目列入山西省级非遗目录;申报地方特色的“竹马戏”、“东河担灯”、“寿阳耍叉”和“韩愈茶食”等5个项目列入市级非遗传承项目,6名非遗传承人被确定为市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人。拍摄制作了《傩舞爱社》、《罕山大竹马》等非遗项目光盘120多张。

从建馆至今,文化馆先后举办了各类专业培训班1000多期,辅导培训了一大批文艺人才,其中辅导文艺创作人员300多人,业余文艺团体500多个,培训乐队、民乐队近200多个,培训文化专干100多名,文化站辅导员40多名,常年开办各类艺术培训班十几个。1964年组建的文宣队(艺术团)坚持40多年上山下乡演出服务,总共演出5020多场。其中有较大影响的文化活动是1956年的全县群众文艺汇演,1969年的《尹灵芝组歌》专场,1977年的《大寨精神颂》专场,1979年的《致富赞》专场,1996年的《情系太旧》专场,2001年的《双十工程庆典》大型文艺专场,2006年的《平安寿阳》矿山安全文艺专场,2009年的《福寿春晚》,2014年的《清风寿阳文艺晚会》,2015年开展的“爱我寿阳”寿阳县全民文化活动季,2016年开展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大美寿阳”寿阳县全民文化活动季,激情广场大家唱,手工技艺暨旅游商品大赛,全民贺新春摄影大赛,文化惠民下乡,乡村文化记忆,探寻古村落等等。

寿阳县文化馆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和艺术教育,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组织、举办、辅导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为发展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