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在很久以前,东河村对面的禁山上是:山花烂漫、绿树成荫、鸟鸣悦耳、彩蝶增色,门前小河中是:溪水潺潺、清澈见底、鱼虾追逐、蜻蜓飞舞。登山俯视,山水相映、飞潜动植尽收眼底,真是山清水秀、景色迷人、鸟语花香、别有洞天,就连百鸟之王凤凰也被这仙境般的景致吸引而来,想在此繁衍生息,但终因没有理想的安身巢穴,不利抚育后代,一对鸟王才恋恋不舍的在禁山顶上盘旋三圈、齐鸣三声 ,悻悻而去。人们为了表达思念之情,就在凤凰鸣叫过的地方修塔一座,取名鸣凤塔,以供凤凰再来能登高俯视、观赏全景;又在凤凰栖身过得地方也修塔一座,取名凤凰塔,还建了寺庙,盼着凤凰回来见到有了好的栖身之地,长居于此。但是,年复一年,过了干支相配一个多轮回,也未盼到凤凰再来。


于是,人们就想选个好日子,用闹红火来表示纪念,经过一番思考,想到了二月二龙抬头的俗语,与二座带凤的塔连系起来,正好应了龙凤呈祥的吉祥含意,也迎合了,凤凰成双配对而来、双双齐鸣而去,其中暗含着“二”的数字,就定为每年的阴历二月初二日采用:禁山顶上放风筝、凤凰塔庙唱大戏,舞龙灯、抬龙王等文艺活动表示纪念,也包含着盼得风调雨顺有个好收成的愿望,逐步形成了二月二赶庙会的习俗(直至战争年代,古塔寺庙遭毁〈现在遗址上仅有塔座还存在〉、满山树木被伐,才作罢休),同时也用舞龙灯代替了元宵节打霸王鞭的文艺活动。一年夏天,天降暴雨造成洪灾,因东河村地处河边,灾情更为严重,霎时间是,家家遭灾、户户进水,许多院落一夜之间被洪水冲走大半。此后,人间有了一种说法:“下雨是龙王的天职,东河村本就修建在河槽内,还年年抬龙王、舞龙灯,龙王爷出门理应前呼后拥、讲究排场,带凤的塔也是二座,可舞的却是一条独龙,这不、舞出祸来了”!因此,人们又开始思考:舞双龙吧?又怕招来更大的洪灾或者应了龙多不下雨的俗语,招来旱灾;换个别的活动吧?又体现不出当初的用意,总想着能有个接近舞龙灯的活动来代替。直到秋天,人们偶然间看到:空中大雁列队飞行,还时而变换着队形。深受启发、突发灵感,就联想到了担灯舞。还有一个好处,能根据表演场地的大小,随意调整表演人数,所以就由舞龙灯演变为担灯舞,一直流传至今。


队形的变化和其中的含意:勤劳善良的东河村人,用他们的聪明智慧,根据当时、当地的习俗和他们的美好意愿,如:S型曲线行驶就象龙在腾游,迎合了龙凤呈祥的含意,博个吉祥的兆头;绕大圆圈,表示善良的人们要团结起来,保护好我们这块净土,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等侵入和外来侵略,分别绕成二个小圆圈则表达了,希望人们都能过上囤圆(有粮)兜满(有钱)、丰衣足食的美满生活;核桃皮则告诉了人们,人的一生中,要走的路如核桃皮一样,并不平坦,而永世走不到头,所以不能有得过且过的思想,在生活中遇到坎坷时,只有坦然面对,努力克服,才能换来幸福的道理;蛇脱皮的含意却是,告诫那些口是心非者,要扒掉伪装、表里如一、真诚对人,而且也希望能将过去所有的晦气随之甩掉,迎来平安愉快的生活;绕八字,古代当地人认为“八”是个不吉祥的数字,告诉人们出门、办事要避开带“八”的日子,求的事事顺利、不受扒弹;四队穿插,表示邻居之间要互相走动、帮助、和睦相处,二队互插则告诉人们,遇事要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相让,饱含企盼和谐之意;绕蝴蝶是愿人间爱情都能象梁……。体现了东河村人的聪明才智和善良的心态,表达了东河村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以及对世人的告诫与祝福。2011年1月寿阳担灯舞年被列为市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史志仙,出生于1961年1月12日,系寿阳县朝阳镇东河村人,高中文化。1998年3月至今在寿阳县朝阳镇东河村担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妇联主任、村委保管员工作。她从小就爱好文体活动,从十七、八岁开始每年都要参加村里组织的担灯活动,回村工作后更加积极参与担灯、锣鼓等各项文体活动,多次参加县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并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由于本人酷爱文体活动,也喜好与表演技巧高、掌握技巧较全面的同志和上辈传承人交流、探讨,加深领悟,对担灯活动的历史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了在道具制作技巧和在演练过程中担任各种角色的表演技巧。从2008年前任传承人陈云生因身体的原因丧失了传承能力,她就担当起来传承东河担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几年来,史志仙通过和前辈艺人的交流、探讨,结合在每次活动中的实践,收集了不少道具制作和担灯表演的技巧。为了确保观众看的满意,在根据照明灯具的更新换代,研究与之配套的花灯样式、形状;在应对表演过程中因场地的原因调整表演人数后变换队形,根据演员的体力、观众的要求灵活掌握表演时间等高难度技巧和乐队不论在任何场合、发生任何变化都能够默契配合不出差错等特殊情况进行研究、挖掘潜力,努力创新。2017年3月,史志仙被列入晋中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